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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电视商业广告中的儿童形象主要出现在母婴用品广告中。随着广告的快速发展,如今儿童参与广告(即有儿童形象出现)的现象已越来越多。实证调查显示,我国电视商业广告中对儿童形象的使用非常广泛,不仅各种儿童产品广告中普遍运用儿童形象,而且许多非儿童产品的电视广告中也频频出现儿童形象。因此,深入研究电视商业广告中儿童形象泛用的危害、探讨减少这种危害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儿童形象在电视商业广告中的泛用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商业利润的驱使,儿童的童真童趣、活泼可爱的视觉特征容易获得各类观众的喜爱,对提升广告效果、促进销售有巨大帮助,因此广告商和广告人都喜欢用儿童形象参与电视广告的制作;二是作为电视广告受众的父母和儿童的需要。首先父母的虚荣心、爱面子、夸耀心理影响着父母让儿童参与广告的行为,父母的虚荣心理的作怪促使了儿童形象的泛用;其次,由于儿童处于不成熟时期、缺乏相应的理性决定、盲目跟从,儿童自身的特点也促使了儿童形象的泛用;三是社会环境的失调,当前不容乐观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广告环境的混乱、相关广告法规的缺失、执行力度不够等原因加速了儿童形象的泛用。电视商业广告中儿童形象泛用的积极意义是:不仅可以向儿童传送优秀的思想道德观念,而且还可以丰富儿童的知识,开阔他们的眼界。但是,电视商业广告中儿童形象泛用带来的危害远远大于其积极影响,总的来说是弊大于利。电视商业广告中儿童形象泛用首先给儿童受众本身带来巨大危害,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误导儿童观念,导致儿童走入常识的误区,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第二,误导儿童行为、促使儿童养成攀比炫耀和非理性消费等行为;第三,误导儿童语言,严重影响儿童对语言的正确学习。第四误导儿童早熟,导致儿童性心理早熟,使儿童过早建立成人化的异性交往价值观和人际交往价值观。其次还对广告业产生不良影响,如不利于广告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等。儿童是未来的希望,在充满负面影响的广告环境中成长对儿童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必须想办法减少电视广告儿童形象泛用带来的不良影响。就我国实情而言,可采取下列三种措施来减少儿童形象泛用的危害:第一,努力提高儿童的媒介素养教育。首先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广告素养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家长应有意识地努力提升自身的广告素养、在家庭中设置低龄幼儿的媒介终端“把关人”、父母应注意通过引导逐步规范儿童的媒介接触习惯。其次像普法一样普及学校媒介素养教育。学校应加强教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媒介素养教育的水平、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媒介素养教育;努力积极创建家庭、学校、社区、媒介互动的教育网络,共同推进学校媒介素养教育的开展。第二,增强广告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广告行业自律意识。广告主应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广告公司在引进人才时应重视道德人品的考查、广告创作者应强化自身的道德素养,牢记创作原则,同时广告行业协会应督促广告行业增强自律意识。第三,借鉴西方国家的管理经验,完善关于儿童电视广告的法律法规。制定清晰度高、操作性强的相关儿童广告的法律准则;限制有儿童形象的广告的播出时间和数量以及加强政府审查和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