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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理论文献着重于研究公司内部和外部治理机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而忽略了治理机制在稳定企业业绩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本文认为,公司治理机制的效度不仅应该体现在提高公司业绩水平上,更应该体现在稳定公司业绩风险的作用上。因此,本文的研究选取以企业绩效波动性为切入点,考察管理层持股和信息披露质量两种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对企业绩效波动性的影响。 本文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关于管理层持股和信息披露质量分别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的相关理论和实证文献,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文章的研究方向。本文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不完整的公司,以深交所发布的2007年至2009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评结果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从中选取了389个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高管持股、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绩效横向离散度和纵向波动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假设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1)高管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关系,但是与企业绩效波动性呈负相关关系,表明高管持股是一把“双刃剑”;(2)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对企业经营业绩的提高作用不显著,但是对降低企业绩效不管是横向离散度还是纵向波动性都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同时,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对管理层的强权引起的企业业绩风险也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3)通过对不同股权性质企业的分析,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绩效明显低于非国有企业,但是,国有企业高管持股对企业绩效波动性的影响明显地高于非国有企业高管持股对企业绩效波动性的影响。 通过对研究结论的深入分析,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我国应该坚持管理层持股的政策方向,管理层持股激励与约束并重,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评级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