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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被视为一项复杂的交流行为。在整个翻译过程中,译者扮演着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角色。译者通过在译本中重现原文本的内容和风貌,将外国作品呈现给国人。正是译者的努力,多元的文化和丰富的语言才得以在世界范围地传播、丰富。然而,译者的地位曾一直未得到重视。自“文化转向”正式提出后,众多学者备受鼓舞,开始从新的视角研究翻译,探索文化在翻译中的重要地位。在众多研究当中,译者被视为文化传播者,其不可或缺的地位得到极大关注。对译者地位的研究也不断深化,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的作用也引起热烈讨论。
本文旨在通过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中译本的对比分析,研究译者主体性。译者不再是微不足道的,而是具有创造性主体。关于译者的主体性,不同的翻译学派都有不同的阐释,至今仍达成一致观点。多元系统论认为,翻译是由译文所在社会和历史组成的众多系统中进行的,整个翻译过程都受各种翻译标准的限制。而这些标准都会影响到译者主体性的发挥。目的论理论认为整个翻译过程都由翻译目的决定,译者的主体性应该服从于翻译目的。而阐释学理论则认为,在从原文本到译本的转化过程中,译者扮演着一个积极的、具有创造性的角色。从另一方面来说,译者的主体性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正是译者在翻译中的被动性以及克服被动性的能力,才更能彰显译者、译者主体性的的重要地位。对《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中译本的对比研究就很好体现了译者的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