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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是一个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扬州市农村养老服务,可以有效的弥补政府、市场和家庭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的不足,对于满足养老服务发展需求,推动扬州市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养老建设中发挥着协调沟通等作用,它不具有营利性。扬州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农村的养老建设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加强建设扬州农村社会组织,从而更好的参与农村养老建设,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本论文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归纳总结法,分析了扬州市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现状,农村受养老传统意识束缚,政策不完善以及区域发展水平较低等约制,养老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入还处在初级阶段,参与农村养老的社会组织规模偏小,农村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尚且不高,养老保障体系不足够完善。农村社会组织在管理方面有随意性现象,管理不规范,许多问题不够透明公开。农村社会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不仅有政策、监督不到的一些外在原因,也存在一些内部管理不好的原因。本论文借鉴天津、济南、杭州三地的现代专业化机构养老模式经验,我研究发现社会组织需要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避免了一刀切和过于死板,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吸引多元主体参与农村养老;分类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是未来扬州农村养老问题解决的主要途径,政策设计有待完善、筹资渠道比较单一、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总之,在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趋向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扬州市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专业的发展,这是对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积极探索。不仅需要扬州市政府的鼎力支助,更需要社会组织的自身努力,还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作互助,只有如此,扬州农村养老事业才能和谐稳定的做好,才能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和整体性发展,才能迎接农村养老带来的各种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