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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数字艺术产业的磅礴发展,同时显现出其优越性与弊端性。如何走低碳化健康发展路径,构建合乎于人类社会全面发展的德性体系,是目前数字艺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而消费,作为数字艺术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如何使其规范化、德性化?如何构建合乎于德性的数字艺术消费?本论文从四个章节对这一问题进行追溯研究。本论文第一章,循序渐进地探究了数字艺术消费德性的来源。由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运作方式的变化:对消费者需求的关心,进一步思考何谓合理需求、正当消费。除了生产者对消费者需求尺度把握的影响,更有消费者本己内在免疫及自制能力的问题。所以消费德性在研究人的伦理本质中具体定性为消费者的消费行动。合乎于德性的消费行动是消费者主动实施的有目的性的具体利己利他行为。另一方面,消费德性在具体的实现和转化策略上也因消费对象的不同存在着不尽相同的路径。由此引出原子艺术消费德性。本论文采用现象学方法,截取了艺术消费中的案例来分析其消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探讨怎样的艺术消费才合乎于德性?艺术消费德性是消费者能合理鉴别艺术德性作品的能力,是潜隐于中国艺术文本监督制度之下,表现为社会伦理规范约束下的个体的利他消费行动。原子艺术消费领域的意识形态性某种程度上更利于德性的普及,然而数字艺术消费领域,其德性到底来源于哪里?本论文以数字艺术的典型形式——微博消费为例,通过分析其消费的具体特征,总结出其德性只能来源于消费主体本身的自主性。初步探究出其来源之后,本论文第二章进一步深入研究数字艺术消费德性的生成机制及其本质特征。由数字艺术天然具备的内在机制总结出数字艺术消费德性的生成机制也应是合乎于人性自由和精神愉悦的。然而,自由是相对的,数字艺术的绝对自由却也诱发了一系列消费中的德性失范问题,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论文从认识论的角度首先解决了数字艺术消费德性的本质问题。数字艺术消费德性是人对数字艺术知识的理性把握程度、数字艺术消费中的审美情感体验以及自身伦理本质认识的结果,是人通过自己的意志来决定实践的利他德性行动。前面章节的探讨可能已经让我们意识到数字艺术消费过程中存在问题,但至于存在哪些问题。本论文第三章具体展开,“数字艺术恣意盗版消费现象”“网络诈骗和数字谣言”“低俗化消费现象”“网络游戏成瘾现象”四种典型失范现象论文都进行了重点阐释,而且还探究了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以及如何具体解决这每一个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体现了目前国家数字艺术消费监管方面的缺失,更凸显了数字艺术消费者的集体无意识、固有的消费心理和习惯、个体的非理性以及人性的弱点等严重问题,其实这一系列的数字艺术消费领域的德性失范问题也直接影响着整个数字艺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如何从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总体的解决方案只能是构建数字艺术消费德性。本论文第四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其建构机制。先对原子艺术消费德性进行了总体性解构,原子艺术消费德性的决策者通过制定统一的道德规则从思想和行为上对消费者实施控制从而实现所谓的德性乌托邦社会。接着论文又用比较法阐释了数字艺术消费德性的诉求——真善美。意志支配行动,行动源于动机,真、善、美的理念不仅是数字艺术消费个体心灵内在品质的追求,也是个体在自由自主条件下内心源于幸福、意志支配行动的必然结果。最后,论文从宏观上总结了数字艺术消费德性在公共领域的建构机制:在自由自主基础上的自治、个体本真自由情感和公共理性、德性意识教育、德性价值取向多元化、民主平等私密互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