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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还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基于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森林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一直是众多学者热议的话题。但是目前在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森林资源产权制度至关重要。随着2018年自然资源部的成立和生态文明总体方案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提出的要求,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研究就很有必要。鉴于此,本文开展了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探讨,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中的确权登记、流转、收益分配和森林生态补偿进行研究,全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相关概念及其理论基础的探讨,即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相关概念的定义和理论支撑。从目前理论界对“森林资源”、森林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的概念进行梳理,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实际需求等方面考虑,将“森林资源资产”定义为在森林资源中那些产权主体明确,产权边界清晰,具有排他性、稀缺性和经济价值,以自然资源形式存在的物质性资产。并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和“森林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对其提供理论支撑。第二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相关的具体规定。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确权登记、出让流转、收益分配和森林生态补偿方面的规定作出具体梳理,并针对其进行了评析。除此之外,还针对国外相关规定进行介绍,并从中梳理出对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有积极意义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是对目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研究,主要从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方面的确权登记、出让流转、收益分配和森林生态补偿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分析和研究。其中以森林资源资产出让流转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通过梳理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湖南、江西、辽宁、四川等地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国森林资源资产在流转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情况进行解释和分析:通过举例和论证发现森林资源流转方式不规范,林权流转市场监管不到位,森林资源价值评估不规范等问题。也有在实际流转的过程中发生的森林经营细碎化,流转规模小,流转过程中改变林地用途,损害生态环境等问题。第四部分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有针对性的建议。其中只要观点包括在确权登记方面针对我国现存的森林资源权属争议等问题提出了多种方式并存的纠纷解决途径;在森林资源流转方面针对森林资源流转效率低则提出要创新森林经营模式,采用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方式来鼓励林农流转;而针对收益分配的问题提出建立森林资源收信托基金,实现全民收益共享等建议;针对森林生态补偿提出了创新性的利用森林生态服务,多渠道筹集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