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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阶段,工业发展、人口增长、自然灾害为土地资源带来了巨大压力,土地作为一切社会活动的载体显得愈发稀缺。土地整治是人类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最主要的活动,也是缓解人地矛盾最重要的途径。我国上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在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优化用地结构、美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家各级相关部门政策的支持下,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已经基本完成。但是规划的实施不可避免地用到生物、工程措施,对项目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评价土地整治规划生态风险,有助于从规划源头避免或减轻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提高规划的可行性。神木县地处丘陵、森林草原向沙漠、干草原的过渡地带,自然环境条件比较恶劣,加之矿产资源的开采,使得生态更加脆弱。整体来讲,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无疑对神木县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不能因此忽略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负面生态效应。研究以《神木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为对象,采用相对风险模型(RRM),将各风险小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生态风险相对定量化,以便系统地、有重点地把握规划的潜在生态风险,在土地整治规划实施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研究结果表明,神木县4个风险小区的相对生态风险值依次为1.37、1.59、7.53和8.88;Ⅰ区和Ⅱ区的主要风险源为农用地整治,Ⅲ区和Ⅳ区的主要风险源分别为废弃工矿复垦和荒草地开发。研究根据各区相对生态风险值,将神木县土地整治规划生态风险划分为4个等级:低风险区、中风险区、较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和中风险区位于县域中南部地区,这两个区域地形地貌复杂,规划项目少,在进行土地整治时应优先实施对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的土地整治项目,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而较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位于县域西北部地区,这两个区域地形较为平坦,矿产资源丰富,土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基本集中于这两个区域,在进行土地整治时需要重点预防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与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