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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历史长廊中除莎士比亚之外最重要的作家,他一生著作丰富,作品涉及到当时的各种体裁,创作了许多经久不衰的文学经典及人物形象,不管是在他的生活中还是小说里,爱情与婚姻始终占据着比较重要的位置,他对爱情与婚姻持有自己鲜明的观点,一方面他的观点受当时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他自己的经历与生活也是他的婚恋观形成的重要原因。女性主义认为,男女生来就是平等的,而狄更斯认为男人的位置在社会,而女人的位置在家庭,与女性主义的观点是冲突的。本文试图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重新审视狄更斯的婚恋观。文学史上,运用女性主义理论分析与批评男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比比皆是,这其中所反映的男性文化心态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范畴,但是这种研究批评往往不够全面,要全面地体现作家的创作思想,必须从社会背景,性格特征和价值判断等几个方面来分析。尽管狄更斯本人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他也是一位女性的同情者,但他同时也是社会道德的遵循者,他将文学传统、社会文化和自身经历结合起来形成的婚恋观和作品中的爱情与婚姻必然无法摆脱男权文化和自身经历的影响。本文试图运用女性主义理论来分析狄更斯的婚恋观,寻找其婚恋观形成的时代背景与其原因,分析其作品中体现的婚恋思想,分析其婚恋观在文学史上的历史地位,探讨他的婚恋观中所隐含的父权制意识,从而可以更好地去感受和解读作家的作品,感受作家试图通过作品中的婚姻与爱情表达的自己对爱情与婚姻的看法和追求。笔者从狄更斯的婚恋观这个角度出发,运用女性主义的方法和理论,并且从时代社会背景,作家亲身经历和文学传统各个方面系统地分析作者笔下的婚恋观,试图将狄更斯作品中的爱情与婚姻进行深度研究,分析狄更斯婚恋观的形成的原因及作品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与婚姻,分析其婚恋观形成的时代背景与社会背景,肯定狄更斯婚恋观对西方传统的突破,解析狄更斯婚恋观中所隐含的父权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