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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以来,我国反价格垄断执法进入了频密期,其中与滥用专利许可权有关的垄断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高通公司的行政处罚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从高通案切入,提出专利许可领域的反垄断法问题以及反垄断法在规制专利许可收费行为中的前提和意义。其次,从行为的角度将专利许可收费行为与具体的垄断行为包括有超高定价、价格歧视、附加不合理的其他交易条件相结合进行类型化分析。最后,在第二、三、四章的分析中贯穿且层层递进地提出了应尽快出台《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为规制包括专利许可收费在内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可供操作的执法指引,并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了评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因此在面对滥用专利许可权行为时,监管机构应当积极做出回应以积累执法经验、维护竞争秩序,同时起到完善我国反垄断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