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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农村,重点在于深化农村改革,而深化土地改革离不开农地流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流转经历了法律和政策禁止(1978年-1983年)到政策开放、法律禁止(1984年-1987年),法律开放、政策规范(1988年-2002年)再到如今以法律为主的规范流转(2003年至今)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农地流转市场都具有各自特点。现阶段农地流转取得一定成就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农地流转,使得全国农地流转呈现爆发式的增长;另一方面,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流转程序不规范、地方政府强推、流转双方的权益保护缺失、流转的价格与农户意愿价格有偏差等现状。推行农地流转,扩大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必要的过程,要实现可持续的推进农地流转,必须逐步解决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实现农地流转顺利进行的关键在于农地流转价格的实现。由于受限于产权,农地一直被排斥在市场经济体制以外,很难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农地流转双方的积极性。产权对农地流转价格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我国农地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权特征,农地流转只是流转使用权,农地流转的价格指农地使用权流转的价格,完全不同于土地买卖的价格;第二,农地产权的不清晰、农地政策的不稳定性给流转双方带来不确定因素,从而影响农地流转价格的形成。农地市场具有很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市场基础薄弱,同时政府调控中很难权衡流转双方利益关系。导致农地流转市场的不完善与政府职能的错位现象并存。价格形成机制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由谁定价,如何定价。不同的流转方式决定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在所有农地流转形式中,出租和转包为最主要的两个形式。农地流转价格机制是在竞争市场基础上,由供需双方通过协商而形成。而在市场中,供求双方会受各种因素如农地特征或者非农地的特征的影响,对农地流转的价格产生作用。从而,农地流转的价格不仅受到地租理论所涉及因素的影响也受到供求双方的影响,在国家层面,通过农地的产权约束,也对农地流转的价格产生影响。所以,本文首先从农地流转价格机制的形成及运行中,分析农地供需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短期农地供给曲线具有弹性,价格由供需决定,而长期而言农地供给缺乏弹性,农地流转价格由需求方决定;其次,以流转双方“利润最大化”为原则,通过建立农地流转供需模型,从理论上探索农地价格的影响因素。根据理论模型构建推导显示,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包括农地政策的稳定性、非农工资、单位面积生产成本等。最后,在农地流转价格影响因素实证部分,根据理论模型的推导,选取农户的特征、农地的自然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等相关变量进行研究。为了使调研数据更具有代表性,选取四川平原、丘陵、山地这三种地形农地流转进行实地调研。根据收集的数据特征,采用多元有序Logistic模型测算出影响农地流转价格因素的影响方向和影响大小,并通过对比数比的计算和判断,比值大于1表示该影响因素对农地流转价格的影响大于参考组对农地流转价格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政策的稳定、基层政府的参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地转入方用途、农产品的价格、农地流转签订的时间等因素都与农地流转价格正相关相关,户均农地数量与农地流转价格负相关。最后利用模型,根据的农地特征和非农地特征,测算出农地流转价格分布于每个价格等级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