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劳动争议是现代工业社会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式。劳动仲裁权是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的基础性权力。然而,国内学者对劳动争议仲裁的研究多集中在对现行法律规定与运行机制所存在的种种缺陷予以披露,并进一步提出相关完善与改革的建议,对劳动仲裁权进行系统理论分析的很少。本文着眼于劳动仲裁权的基础理论,试图对劳动仲裁权这项基础性权力进行“解剖”,逐一分析我国劳动仲裁权的各构成要素,即权力主体、权力客体和权力内容。
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劳动仲裁权及其构成要素的一般理论,指出劳动仲裁权由权力主体、权力客体和权力内容三大要件构成;第二、第三和第四部分分别阐述劳动仲裁权的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劳动仲裁权的客体--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权的内容。在分析各构成要素国外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发展状况,追究其原因进而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