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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的现金股利政策是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有助于保护股东利益,促进上市公司平稳健康发展。但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行为存在零股利发放、异常高派现、现金股利支付不平稳等诸多异象,为此,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将再融资条件与股利分配水平相关联,以引导上市公司建立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但未能较好地将股利平稳性纳入公司监管和治理体系当中。学者们的研究表明良好的治理环境有助于保持现金股利支付的平稳性,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阻碍了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实质建立和高效运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在于建立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非国有股东监督约束管理层和控股股东的自利行为从而提高企业治理效率,特别是非国有股东成功委派董事参与公司治理,能够更好地落实其监督职能。因此,深入探讨非国有股东在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结构对股利平稳性的治理效果,有助于我们理解公司治理效率对股利平稳性的影响,同时可以从股利平稳性视角检验非国有股东的治理效果。本文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基于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制度背景,以2009-2017年竞争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股利平稳性视角探讨非国有股东治理效果。首先考虑内部机制的影响,本文分别从股权结构和高层治理结构两个维度分析非国有股东治理与股利平稳性的关系;然后考虑产品市场竞争这一外部治理机制对二者关系的影响;最后进一步分析国有企业在不同行政层级下,非国有股东对股利平稳性的治理效果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结论表明:(1)非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股利平稳性越强;(2)非国有股东委派董事比例越高,股利平稳性越强;(3)外部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会弱化非国有股东治理与股利平稳性间的正相关关系;(4)非国有股东治理与股利平稳性间的正相关关系在地方国企中显著,在中央国企中不显著。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保障非国有股东治理功能发挥;(2)贯彻落实国企分类改革,重视“竞争中性”原则;(3)协同监管与治理,促股利平稳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