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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哲学的真实主题,哲学与人之间有着异常密切的关系,讲哲学就不能不讲人。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是人基于实践基础上的自我超越性、创造性,简言之是人所特有的主观能动性,而生命是人的基础性存在。依据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观点,尊重生命是人生的第一要求,因此生命教育是哲学视阈中对人的关照,是对以生命为起点的教育的反思。本论文共分四章:第一部分是导言部分,概括选题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的三种存在状态和人的价值理论及人的全面发展为理论依据,现实生活中生命的困境为现实依据,同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概括,同时叙述了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以及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第二部分通过对当前生命教育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探究生命教育缺失的哲学的深层次的根源所在,从而提出生命教育的意义旨在促进生命主体认识生命的完整性,唤醒生命主体生命意识。第三部分从人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三种存在状态的哲学基础出发,归纳了人的生命是生命、生存、生活三个层次的综合,结合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存在,人的价值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提出了生命教育是包含了生命知识教育、生命关系教育、生命价值教育的多层次结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生命教育的价值是追求生命与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和谐统一。第四部分阐述了对主体性视阈中的生命教育的对策思考,从深化生命主体的生命教育理念,彰显生命教育实践中的生命教育意蕴,建立完整的主体性生命教育综合体系入手,把生命教育的贯穿在哲学教育理念、内容方面,同时注重学校、家庭、社会的全方位的开放式的教育过程中,无论在哲学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彰显生命教育。总之,在主体性视阈下研究生命教育,是想把生命教育的实证研究同人的形而上学的理性思考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关于人和生命教育的总体性理论,同时既可以在时间层面弥合哲学教育的与实际生活严重脱节,又可以在理论上深化主体性方面的认识。以主体性作为生命教育的哲学思维向度,即是《费尔巴哈提纲》中说的对对象、现实、感性“从主体方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