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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企业长期以来为我国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当前仍然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任务。但是,设备陈旧,基础设施老化,科研生产设施和技术得不到及时改造和更新;企业债务负担过大,企业办社会负荷沉重;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职工队伍素质下降,企业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同时存在部门封锁,缺乏适度竞争;企业对市场反应慢、活力不足、效率较低。种种弊端,导致企业发展缓慢。国发[2002]7号文对军工企业改革脱困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和全面安排,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和要求。
本文通过对银光公司现状的分析及改制后生产经营情况的预测,并结合银光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运用《公司法》和《破产法》相关理论,设计了银光公司分立破产的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提出配套措施和建议。
银光公司是国家重点保军企业,可实施分立破产,即先军民品分立、后对民品部分实施政策性破产。通过分立,可以使军品公司精干主体,更好地履行保军职责;通过破产,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债务负担,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大大增强,生存发展的空间及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变,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通过资产重组,建立一个规范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市场主体,新的机制将为重组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摆脱目前的困境,进而加速发展。
本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观点,指出了一条适合银光公司实际情况的改革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