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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礼法作为中国传统法的源头,在中华法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先民社会以“天命”、“天罚”为核心的神权法向传统社会以宗族礼法为核心的封建法变迁的关键所在。处于变法时期的西周法,既具有夏商以来神权法鬼神崇拜的特点,也体现了西周时期维护宗法利益的特色。为了更深入地研究西周礼法制度,笔者将注意力集中到地下出土的青铜器铭文材料。青铜器亻朕匜铭文是我国迄今为止已出土的最早的一份法律文书,较为完整的记载了西周时期的司法实践情况,是研究西周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重要材料。在参考现有铭文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对青铜器亻朕匜的断代研究,我们认为“牧牛案”大致发生在厉、宣之际。这一推断为接下来研究铭文中的法律问题厘定了较为准确的时代背景。亻朕匜铭文做为一篇完整的判决书,记载了“牧牛案”的起因、判决与执行情况。笔者通过对比“牧牛案”的起因与判决情况,对“誓”在西周时期诉讼案件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认识。参照《鬲攸从鼎》、《散氏盘》、《乞盉》铭文中出现的誓,笔者从涉法铭文的角度对西周时期的誓审制度进行了初步的研究,确定了“誓”在西周时期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进一步梳理铭文中墨刑、鞭刑、罚金刑和赦免的适用情况,我们对西周时期刑罚适用与受刑者身份、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确定了身份、地位等等级特权对适用刑罚的影响。同时,通过对“罚金”和“赎金”的比照,我们认为铭文中出现的“罚三百”虽然用的是“罚”,但是其性质为“赎”,是后世赎刑制度的前身。铭文中出现的“黑蔑黑屋”、“黜黑屋”两种墨刑制度,是考证传说中“唐虞象形”的重要参考材料,这两种墨刑当是“唐虞象形”的衍生刑。古人所说的“象之以刑”,应是“以刑象之”,是对受刑者施以肉刑的同时,还规定受刑者穿戴不同规格的服饰,是通过肉刑和羞耻刑的双重惩罚,惩治犯罪行为。铭文中出现的涉诉人物也为我们研究西周时期的“躬坐狱讼”、上诉、司法备案等司法问题提供了参考。对比“牧牛案”、“五夫案”、“寇禾案”、“鬲攸土地租赁案”、“夨国赔地案”中涉诉双方当事人的出庭情况,我们认为影响涉诉双方当事人的出庭的因素与被告方和主审官的身份高低有关。而在上诉问题上,笔者根据诉讼案件性质的不同,将其分为民事、刑事、民事转刑事三类,并根据铭文对史官的记载,引申出对西周时期司法备案制度的研究,为确定青铜器出现的历史原因提供了参考。除了上述研究以外,笔者希望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通过对西周时期涉法铭文的汇总,整理出独具西周特色的“铭文法”法律体系,完善对西周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