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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60年代起,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固定汇率制度的瓦解催生了金融期货这一重要金融衍生工具。自1972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推出世上首个以美元和英镑为主的金融期货合约产品以来,金融期货在短短40年间成为了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我国,利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在十几年前的相继失败使市场参与主体和监管者都深刻认识到,金融期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与一国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市场主体对于金融产品风险的认识深度以及风险监管机制的完善程度紧密相连。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金融期货市场进入暂停整顿阶段后,对防范和管理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尤其当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挂牌成立后,国家和社会各界对于我国现行的风险监管措施是否能保障重新起步的金融期货市场安全、平稳、有效地运行显得尤为关注。鉴于金融期货是一把既能规避风险又能引发风险的双刃剑,针对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监管的研究离不开对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本身的认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的失败源于监管者和市场对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认识不足。在市场因价格或操作管理不当产生非系统性风险后,市场和监管者都缺乏足够的应对和控制机制,使风险不断累积,发展金融期货市场的规划最终因系统性风险产生导致市场动荡或流动性不足而流产。金融期货市场要再次起步,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对市场本身风险的认识必须加深,尤其是对系统性风险如何产生及其后果有深入的了解,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主的监管制度,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本文从金融期货市场风险本身出发,探讨系统性风险的成因及后果,并在此基础上借鉴他国经验,寻找针对系统性风险防范的监管措施。同时,不同的国家对同一监管措施有不同的实施方法、手段或途径,哪些能使监管措施更高效地发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作用?哪些有利于顺应并推动金融期货市场本身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风险监管措施实施效率的评价,寻求最合适的实施手段、方法或途径所应具备的一些共性,以此获得对完善我国金融期货市场系统性风险监管的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