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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也是国家安定、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要素。食品安全事关重大,不仅关系到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还关系到我国的国家形象和进出口贸易。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食品及其安全性都是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共同关注的一个永恒的主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从2008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到今年又陆续发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以及接踵而至的“毒豆芽”事件、“牛肉膏”事件,再到世界级排名第一的零售巨头沃尔玛长期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事件,不断爆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我国广大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被严重挫伤,凸显了我国对食品安全相关犯罪惩罚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对破坏食品安全的犯罪惩罚力度过轻。论文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作了分析,对我国目前在生产、流通及销售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归类和总结,并对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作了分析。论文还对我国古代、西方发达国家以及饮食习惯与我国相似的日本和韩国的食品安全制度及惩罚措施进行了介绍和分析。
本研究在分析和借鉴了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惩罚措施后,提出要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惩罚机制:首先,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其次,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再次,严惩违法企业;最后,严惩失职的监管人员。论文对这四项措施的重要性、意义分别进行了阐述,并对每一项措施的实施都提出了几点建议,使其进一步具备了实践操作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