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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是指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转换的过程,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公共安全问题会呈现出交叉性、连锁性、复杂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公共安全的管理机制相对弱化;转型期国家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会引起社会出现的结构性失业,人员、信息、物资的广泛流动,这些情况会加剧公共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随着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的凸显,就必须有一种新的公共安全观与之相适应。 传统的公共安全观认为公共安全主体就是提供社会成员人身权、财产权方面的保护。在转型期人们在关注自身安全生存的同时还关注自身的发展和自身与社会的和谐程度。因此文章依据转型期公民对公共安全的新需求,提出了新的公共安全观。将公共安全的内涵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强调了公共安全在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的作用。 作为中国公共安全产品的主要提供者人民公安机关,在历史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转型期公安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无法适应转型期新公共安全的具体要求。具体表现在观念落后、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和内部组织结构不适应、公安队伍现状尤其是人员素质不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泛化、民警行为方式陈旧诸多方面。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军事化建设;影响了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针对公安机关在转型期出现的这些问题,本人试图提出一些解决办法,其中包括:对公安民警加强教育,提高公安民警的素质;理顺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和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公安机关职权范围;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公安机关管理方式。 论文写作过程中,在借鉴别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期盼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尝试。 1、提出了新的公共安全观,强调公安安全要以人为本,要尊重人的权利,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有序。 2、针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狭义的公共安全观,凸现了公安机关在提供公共安全服务时要依法执法,要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3、改革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使公安机关在提供公共安全服务时更加有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