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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9年,经济学家在罗伯茨和奥斯本的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以来,经典金融学理论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体系完善的学科。其主要理论基础为马克维茨的均值-方差投资组合理论,威廉·夏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斯蒂芬·罗斯的套利定价理论以及布莱克和斯科尔斯的期权定价理论。至此,传统金融学已经具备了一套完善的理论框架。根据有效市场假说的观点,如果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则市场为有效市场。①“有效市场假说”的关键有三点:首先,它假设市场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都有足够的知识和精力去分析每个公司的基本价值,以及市场中出现的新信息,并且能够对其做出合适的反应。其次,市场中的价格已经反应了所有的供求关系,即所有想买进的人与所有想卖出的人恰好相等。如果价格为出于平衡状态,则会有大量的套利者进入,使得价格迅速调整到均衡的位置。最后,所有与股票价格有关的信息都已经及时的反应在了当前的价格之中,即“信息有效”,当信息发生变化时,股票的价格就会随之发生变化。当出现一个利好或者利空消息的时候,股票价格能够迅速的调整到合理的位置,这就是有效市场。“有效市场假说”实际上指出了“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来”这一事实,要想获得收益就必须承担与之相对应的风险,超额收益在有效市场是不存在的。在一个有效市场中,任何企图获得超额收益率的努力最终都是水中花、镜中月,无异于缘木求鱼。因为所有能够影响到股票价格的信息都已经反应到了当前的股票价格中,甚至包括人们的预期。有效市场假说从理论上看起来是如此的完美,并且很多研究都倾向于支持有效市场理论。但近年来,市场上不断涌现出各种异常现象,比如“过度反应”、“羊群效应”、“一月效应”等等,这些种种异象的出现都是在传统金融理论框架下所无法解释的,从而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对于经典金融理论的质疑。为了解决这些异常现象,学者们从多方面着手试图找出一种合理的解释,并先后提出了许多颇具影响力的理论,这当中影响力最大的莫过于“行为金融学理论”。将金融学与心理学研究成果相结合,从行为偏差的角度去研究上述异常现象。以上就是本文的写作背景。我国创业板市场成立较晚,所以关于创业板市场过度反应的研究文献不多,我国大部分过度反应的研究都是集中在主板市场。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回顾了过去学者关于过度反应的一些研究,然后介绍了行为金融学和过度反应现象。并对过度反应重新进行了定义。二是检验部分,检验部分利用国外成熟的检验主板市场的方法——DeBondt和Thaler的赢家输家组合法对创业板市场过度反应进行了研究,但对其不足做出了一些改进,用乘法累计超额收益率法替代他的加法累计超额收益率法。并且在检验时期的选择上也采用短、中、长三个时期相结合的方式,有效的弥补了过去研究中只重视长期而不重视短期的缺点。最后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对过度反应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投资思路建议。本文选择的是CSMAR中国股票市场交易数据库。对于过度反应的分析,如果期限过短则无多大实际效果,而我国创业板市场在2009年10月30日上市,创业板综合指数更是在2010年5月31日才发布。鉴于此情况,本文的选取从2011年3月至2013年2月的数据,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样本数量的相对足够。因为在2011年3月以前上市的创业板市场的股票数为183家。在市场收益率的度量上,本文采用创业板综合指数。因为如果采用其他指标不能有效的反映创业板市场的平均收益状况,而该指数能够反映创业板市场的平均回报要求。在用创业板综合指数代替上证综指作为市场收益率的衡量指标后,可以认为将行业差别、公司规模等影响因素排除在外,可以使结果更加真实可靠。本文的主要研究结果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创业板市场短期未发现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但在中、长期存在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具体表现为反应不足。根据检验数据显示,当形成期为3个月时,按照过度反应的判定条件:当ACARwt<0,ACARlt>0,且ACARlt>ACARwt时则为反应过度;当ACARwt>0, ACARlt<0,且ACARlt<ACARwt时,则为反应不足;所有检验期(3、6、9、12个月)均未发现过度反应现象。当形成期为6个月时,3、6个月的检验期中未发现过度反应现象,而在9、12个月中则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反应不足现象;当形成期为12个月时,在所有的检验期中均出现了明显的反应不足现象。从以上结论中可以看出,我国创业板市场在短期内不存在过度反应现象;但在中、长期存在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二是我国创业板市场反应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心理因素,投资者普遍存在着保守性偏差,对于自己已经掌握的信息过度自信,不愿意接受新信息,导致其对于出现的新信息反应不足;其次,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为了避免后悔而采取简单的模仿策略,从而导致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价格走势;最后,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重很高,造成了投资者长期只关注宏观方面的信息,而对于公司的信息关注较少,这也是股票价格倾向于维持原先走势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四点:1、将传统的主板市场过度反应检验的方法用于我国创业板市场过度反应现象的检验。相较于以往关于创业板市场过度反应的的研究成果,结论可能更为可靠;2、在检验周期的选择上,本文采取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时期相结合的方式,克服了以往文献中只重视长期而不重视短期研究的缺点,对创业板市场是否存在过度反应现象在时间周期上做出了比较全面的研究;3、在检验方法上,改进了过去学者在关于累计超额收益率计算的方法。主要是利用乘法累计超额收益率算法替换加法累计超额收益率算法;4、以前文献中对于过度反应的定义很多,但同时也很杂乱,并无一定论。本文尝试对过度反应做出了定义,并对过度反应、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本文不足主要是因为我国创业板市场在2009年10月30日成立,时间较短,而创业板综合指数更是在2010年5月31日才正式发布。所以造成本文可利用的数据较少,这对结论会造成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