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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经济不景气、就业形势严峻的形势下,社会普遍存在一种“读书无用”的观点。这种观点对在校大学生,尤其对占高校在校生25%的贫困生产生了消极影响,甚至已经影响到中学生及小学生及其家长。这样的观点一方面降低了学生家长投资教育积极性,另一方面对学生学习积极性也造成了消极影响。长远来看,这样的观点将对我国高等教育造成不利影响。本文试图利用成本收益法来分析贫困生完成高等教育的成本和收益,并以此为依据判断高校贫困生完成高等教育对自身、家庭、社会及国家能够产生何种积极影响。为了研究高校贫困生的就学成本,本文设计了《高校贫困生学习生活情况问卷调查》在湖南某高校进行调查。旨在调查2007级、2008级及2009级贫困生情况和在校学习生活状况并获得贫困生学习生活成本数据,并由这些数据估算贫困生就读高校四年的所花费的个人直接成本;再根据2007届高中毕业生薪资水平估算贫困生就读高校的个人间接成本;最后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及教育部的关于全国高等教育学校生均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计算贫困生就读高校所发生的生均社会成本。在计算高校贫困生就学收益方面,主要为可以量化为货币计量的收益。其中,个人直接收益为高校贫困生大学毕业后,以大学本科学历进入社会所获得的终生薪资来计量。具体是以2010年为基年按照10%及8%两个工资增长率及2.52%和3.69%为贴现率测算贫困生大学毕业至60岁退休期间的收入现值。个人间接收益主要体现在受教育水平越高受教育者收益率越高、受教育水平越高收入越高越有可能地获得更优越职业等。而社会直接收益则通过高等教育对我国GDP增长贡献率来计量;社会间接收益主要体现在:减少社会贫困、有利于打破城乡二元格局、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等方面。通过就学成本与收入现值的分析比较,结论显示贫困生完成高等教育所需成本与非贫困生相当,但在收益上他们不仅具有与非贫困生相同的个人收益,而且还具有极大的社会收益,总收益远远大于总成本,具有典型的外部经济性。最后,文章提出了改革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确保法定金额到位、规范高校收费抑制学费上涨、将地区教育发展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等措施来确保贫困生接受并完成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