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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公民切身利益,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建立完善的,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遵循社会保障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九五”计划提出,我国“到2010年,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勿庸置疑,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然而,由于历史、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还比较滞后,社会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尚未构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因此,加快和谐社会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认知。在对比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道德与正当性基础层面结合我国当前和谐社会构建、关注民生、民本主义理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重要作用与原则。第二部分主旨在于考察中外社会保障制度现状,肯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的同时,重点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构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着重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紧迫性思考,承上启下,进而引出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主要内容在于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制度之关键: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论断,从和谐社会视角与城乡间社会保障资源配置不均的现状,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并以此为契机概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各方面问题,在整合实证调查与各方数据的基础上,以重庆市涪陵区失地农民的现状分析为例,兼析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应首先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第四部分从国家宏观调控框架下的立法、政策引导、财政责任、监督管理四方面与各级政府微观管理中征地行为、补偿机制、安置办法等层面相结合,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以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维护课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