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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规范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激励的实践正式拉开了序幕。2015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继续提出要积极探索实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同时指导意见指出在实施过程中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相对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特别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进行试点,有序推进和推广。但是员工持股计划在实践中也存在高杠杆风险、企业行为短期化等问题。那么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激励的方式,在不同契约要素的异质性表现下,能否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员工采取与企业目标长期一致的行为,能否促进企业创新,成为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本文基于异质性视角,对新时期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展开具体探讨。本文通过理论研究、现状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方法,以2014-2017年我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对象,对新时期员工持股异质性和企业创新效率展开研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理论研究。厘清员工持股异质性和企业创新效率的概念,构建基于异质性视角的员工持股计划研究框架,并介绍员工持股相关理论和企业创新理论。第二部分,现状分析。结合员工持股计划异质性的内涵,从企业概况、激励对象、持股规模、股票来源和资金来源五个方面分析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现状,并对实施效果予以评价。第三部分,创新效率评价。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基于企业创新效率的内涵构建“创新投入—创新产出”指标体系;运用DEA-BCC和DEAMalmquist模型从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两个方面评价2014-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效率,结果表明,影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效率变动的主要因素是技术效率和技术改进,其创新效率的提升主要依靠内部治理水平的改善(如员工持股的激励作用),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等关键实现,技术水平虽不断进步,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第四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持股异质性对创新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区分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混合所有制企业,从股票来源、资金来源、激励对象、持股规模和持股期限五个方面研究员工持股异质性对创新效率的影响机理。实证结果表明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采用定向增发模式作为股票来源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要优于存量增持模式,同时引入高杠杆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利于创新效率的提升;员工自有薪酬模式对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要优于采用杠杆型模式,但在非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显著性下降;由于“搭便车”现象的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比例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提升作用有限,而高管持股比例能显著促进创新效率的提升;实施规模的扩大与持股期限的延长能显著提升创新效率;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异质性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创新效率的技术进步和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的主要创新点:(1)区别于现有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研究,基于异质性视角,从股票来源、资金来源、持股比例、激励对象、持股期限五个方面界定了员工持股异质性的内涵,通过实证研究方法揭示其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效率的影响,丰富了员工持股计划效应研究;(2)基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的特点,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角度选取多元、动态指标,运用DEA-BCC和DEA-Malmquist方法分别从静态效率和动态效率两方面对创新效率进行了评价,同时进一步从“技术进步”和“技术效率提升”两方面揭示了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持股异质性对企业创新效率在创新能力和资源配置上产生的不同影响,拓展了企业创新效率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