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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公认的无形资产,由于具有确定的可应用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而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利益相关者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有发生,司法界与学术界对此都备加关注,特别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很多经营者都将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其应当遵循的诚实守信道德原则视为对立的两个方面,认为二者是不可兼得的。因此,他们常将不择手段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作为战胜竞争对手的一条捷径,以实现其利益最大化。此种行为直接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遭到破坏,诚实守信的市场道德观念受到质疑。所以,有必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英国开创了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的历史先河,随后美国、德国等西方工业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法律。由于经贸全球化、世界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超越国界,商业竞争日渐白热。多数发达国家为了占领科技高地、不断推进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于是对商业秘密进行国际法律保护最终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中达成共识。我国法学理论界从综合法律保护的角度研究商业秘密的成果较多,但是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角度研究商业秘密保护的却比较少,系统的资料归纳更难发现。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有很多优势:定义灵活、弹性大、实用性强,况且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把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手段,因此深入对商业秘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相关研究意义重大。本文从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该部分从商业秘密的界定、商业秘密的法律属性、商业秘密保护的法理基础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二部分介绍了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概况。其中主要分析了美国、德国、日本、国际组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进行的典型保护。最后,综合国外立法现状,提出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可借鉴之处。第三部分评析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总体上分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积极方面;其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不足。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完善。这一部分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行全面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应采取的相关具体完善措施。本文主要运用了以下研究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统一的方法,抽象与具体相统一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实证分析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