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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高速的经济发展引起了社会结构的巨大变革。随着我国户籍政策的改革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大规模人口流动、老龄化以及阶层分化等问题都向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严峻挑战。居民自治作为城市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因其独特价值意涵受到政府部门和学界的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增强社会治理能力。在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体制,加强基层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下,治理机制创新成为新常态下社区建设关注的重点,各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就如何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这一核心议题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本文以上海市浦东新区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之一的“自治金”项目为例,采用访谈法、文献法、参与式观察法对T镇L社区“居民之家”自治金项目的运作过程进行分析,试图将项目立项、审核、实施、监测以致项目评估结项的整个过程纳入到治理理论和社会学新制度主义的分析视角之下,以此来理解和把握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制度环境当中项目的实践逻辑和各行动主体的行动策略,回应“项目治理”的治理路径何以重塑城市社区居民自治逻辑这一问题。研究认为,上海市创新社区治理的“项目治理”路径有别于以往学者对于项目制的宏观研究。具体而言,浦东新区的“自治金”这一项目治理机制是项目制在基层上的延伸;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当中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基层政府、居委、项目组随着项目的开展,均在逐渐演变的制度环境和资源环境下不断建构其行动策略及行动意义:基层政府拥有“目标设定权”和“检查评估权”,在立项过程当中制定了较为宽泛的政策,是一种政策支持者的角色;进而,在目标管理责任体制下为了保障项目的成效,基层政府由政策和制度支持者转为监督的角色,制度环境相对收紧;在结项评估阶段基层政府和居委项目组形成利益集团,共同面对上级的评估审查。居委和项目组则在这一过程中拥有“实施激励权”,作为权威和社区精英,因其行政性因素和居民自治组织的属性而获得组织合法性,从项目开展到评估不断出现选择性、应对性的行动策略。社区居民则在项目激励下,参与性相较与以前的社区管理模式则有了较大的提高。本文认为,居民自治的项目化路径的创新,虽然仍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方面,但就其实际功能而言,“自治金”这一项目化路径重塑了社区治理当中多元共治的治理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