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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国内外产业转移新趋势,促进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优化区域产业分工格局,从2010年起,国家设立了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示范区的设立一方面促进了承接地产业布局优化,提升了区域经济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也为承接地带来了环境污染、过度投资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阶段,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已成为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变革重点。因此,实证研究示范区成立以来是否具备了更高的全要素生产率,对于中西部地区利用承接产业转移来推动区域经济质量的提升具有指导意义。本文首先总结了产业转移的相关理论,梳理了有关区域产业转移、设立开发区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文献资料,并对主要研究观点进行简要评述;其次总结了示范区的发展现状、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给予示范区的政策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对区域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理;再次运用永续盘存法测算了各地级市的资本存量,并采用索洛余值法计算出各示范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最后分析了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影响因素,以26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地级市为实证研究对象,运用倾向匹配倍差法研究了示范区的建立对区域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设立示范区对区域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为-0.072,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示范区的建立在短时间内并未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机制检验表明,设立示范区在短期内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率的提升,但对其他影响因素无明显作用,说明示范区存在过度融资、过度投资等情况。根据该回归结果,本文从对示范区进行投资成本效益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力度、立足地区比较优势、完善区域协同联动机制五个方面提出提升示范区全要素生产率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