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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高度重视,提出要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要解决好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2006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维持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标准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可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在具有不同历史沿革、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地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可呈现出不同的执行效果。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社会发育程度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经济发展滞后,贫困面大且程度较深,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任务艰巨,因此,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具有强烈的时代紧迫性。而在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已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社会经济发展、民族安定团结的不利因素,亟待学者们进行研究和解决。
本文从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这一新的研究领域着手,运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执行偏差等核心概念,对元阳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方案和步骤,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具体分析,得出元阳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过程存在农户家庭收入难以核实、低保资金缺乏长久保障、农村低保制度覆盖面小等七个问题,围绕农村低保制度运行环境的影响、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机构的因素和农村物质贫困和文化贫困并存三方面探究问题存在的原因,得出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本身的设计和逐步细化元阳县农村低保实施工作的结论。通过对上述理论研究、现状分析,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提出进一步完善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二是加大中央财政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四是逐步消除收入贫困和能力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五是改革边疆民族贫困地区不良的传统和风俗习惯,六是加强对农村低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