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基于党内法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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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不断深入探索,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从运动式的“巡视治党”逐渐走向了制度式的“制度治党”。党内法规作为“制度治党”的主要制度支撑,对于当前党内政治生态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论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文本分析法,以政治系统论、权力制约理论为支撑,探究党内法规对党内政治生态规制的文本、执行情况、亮点与不足,并提出完善相关法规的对策。以期丰富既有研究内容,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探寻党内政治生态的思想渊源和建设实践,为研究关于党内政治生态的党内法规提供了有益的价值指导和实践反馈。关于党内政治生态的研究可追溯到古希腊的西方政治学思想、中国古代的传统政治文化、马列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的重要领导人的相关论述。同时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实践自党十八大以来,也在思想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发展,从反腐倡廉到巡视监督、专题教育,最终走向制度治党的治理途径。具体来看,党内法规对党内政治生态的构成要素如:政治权力、政治价值观、政治主体、政治行为进行了系统的规制。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党内法规形成了“结果合法性导向”和“过程合法性导向”的约束性法规来防止公权力异化。在构建政治价值观方面,将“德”“法”融合,重新构建起以“党性、理想信念、政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正确政治价值观。在治理政治主体方面,为了防止“非正式组织”对党组织的侵蚀,党内法规通过对政治纪律、党中央权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织生活的详细规定来进行了维护。同时为了建立清正廉洁、忠诚可靠的党员干部队伍,对“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干部人事”“干部考核”“干部问责”五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在制约政治行为方面,以禁止性规范明确各项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并结合监督、处分、问责的相关法规予以贯彻执行。经研究发现,党内法规对党内政治生态规制呈现出:内容的精准化、程序规范化和“破立结合”的特点。同时,党内法规对党内政治生态的规制不足也从文本和法规执行两个层面表现出来:一是部分法规内容缺乏量化标准;二是部分法规之间联动协调性不够;三是激励性制度供给不足;四是党内政治生态的执规效能有待加强。完善党内法规可以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性保障。因此,针对上述四类问题,首先是量化党内法规的内容标准。细化相关考核、问责及处分的标准,构建党内政治生态研判体系。其次是深化党内法规间的协调联动。完善考核、处分与教育法规的内容联系,健全法规的事后审查制度。再次是增加党内法规的激励性规范供给。突出干部考核的激励导向,完善干部容错纠错规范。最后是强化党内法规执行效能。增强执纪队伍能力建设,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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