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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降低人们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问题,我国全面推行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国大病保险覆盖的城乡居民人口从2014年试点初期的7亿人扩大到2016年的10.1亿人,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直接提高了10至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制度性安排,能切实有效地减轻人民群众因大病产生的高额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城乡居民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是国家实现脱贫问题的一项关键举措。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保险,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展开深入合作。论文对目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公私合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以此提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私合作的对策建议,为优化大病保险制度提供决策依据。论文以W市为例,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服务外包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数据分析法和现场访谈法,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方案、筹资机制、运营情况等进行评价分析。论文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是导论,将选题目的和意义做了介绍,同时阐述了研究现状和使用的研究方法;第二章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私合作重点概念进行描述界定,并提出论文研究所需要的理论依据;第三章对公私合作模式下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实践分析;第四章指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五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实践分析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私合作路径提出优化建议。随着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运行中的PPP合作愈加深入,不断呈现出大病保险服务团队专业人才的匮乏、不合理的医疗费用的存在、综合考评体系的不健全、筹资和补偿等运行机制的不够灵活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对大病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规划管理、缺少运行过程的监督稽核力度、没有充分发挥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未完善大病保险运行制度建设。要解决公私合作路径下的这些问题,不断提高人们的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民生福祉,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大病保险运行制度,建立稳定合理的筹资机制、水平适度的补偿机制、明确的公私合作运行机制;二是确立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履约执行力;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对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等的监管,同时加快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四是通过实施统一化专员管理制度,加大增员力度,通过培训等手段切实提升专业技能,从而加强大病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保障大病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