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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重要方式,可以激励中小企业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其走上高质量和创新发展的道路。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断增长,融资规模持续扩大,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激励效果难以达到预期。对此,在十九大精神和创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基础,从政府与市场作用角度入手,厘清政府与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边界,并分析如何协调发挥二者的作用,使二者取长补短,从而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创新激励作用,让创新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支撑,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
第一章导论为提出问题部分。首先简述了研究背景,进而指出研究该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后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进行简要阐述。
第二章至第五章为分析问题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第二章为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首先对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然后对本文在分析过程中所使用的理论(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政府与市场作用理论)进行概括,并搭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
第三章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演变、现状及主要问题。首先对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演变进行了梳理;然后结合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概括当前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现状;最后在此基础上发现当前政府与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分析。首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即信息不对称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知识产权评估理论)和市场作用理论(即市场机制理论)分析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作用结果。然后结合外部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分析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作用结果。通过作用机制分析,既阐述了政府和市场如何发挥作用,从而造成第三章所述问题,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创新激励作用;又阐述了政府与市场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中小企业创新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第五章为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的实证分析。首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获取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数据;然后通过统计样本情况进一步分析阐述当前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原因;最后选取相关数据建立logit模型检验第四章分析所得结论,即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进行实证检验。
第六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为解决问题部分。首先对全文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然后基于本文研究成果,对协调政府与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提出政策建议,使二者取长补短,协同作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根据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
第一,综合各个试点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本文将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主要作用概括为三个方面:筛选作用、风险防控作用和定价作用;将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主要作用概括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当前政府和市场在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没能很好地协同发挥作用,表现为其存在以下五个主要问题: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门槛高,贷款周期偏短、金额偏小;二是配套制度和设施不完善;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不规范;四是交易费用过高;五是政府代偿风险较大。
第二,市场、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表现及作用结果具有双重性。政府、市场的消极作用及积极作用发挥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主要原因。
第三,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激励作用,政府和市场应当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风险分散机制管理和防控融资风险的作用,提升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能力。政府应当为保障市场机制有效发挥搭建平台,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费用高,配套设施和制度供给不足,以及由于外部性带来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给和企业创新行为供给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有三点:一是本文从政府与市场作用视角出发,研究成果指向政府和市场如何相互取长补短,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创新激励作用。二是对政府和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积极作用结果、消极作用结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为协调政府和市场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三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获取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数据,对政府和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结果进行了实证检验。
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
第一章导论为提出问题部分。首先简述了研究背景,进而指出研究该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然后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最后对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进行简要阐述。
第二章至第五章为分析问题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第二章为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首先对本文所涉及的相关概念(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然后对本文在分析过程中所使用的理论(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政府与市场作用理论)进行概括,并搭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
第三章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演变、现状及主要问题。首先对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的演变进行了梳理;然后结合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情况概括当前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现状;最后在此基础上发现当前政府与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分析。首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理论(即信息不对称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知识产权评估理论)和市场作用理论(即市场机制理论)分析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作用结果。然后结合外部性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分析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作用结果。通过作用机制分析,既阐述了政府和市场如何发挥作用,从而造成第三章所述问题,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创新激励作用;又阐述了政府与市场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中小企业创新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第五章为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的实证分析。首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获取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数据;然后通过统计样本情况进一步分析阐述当前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原因;最后选取相关数据建立logit模型检验第四章分析所得结论,即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政府与市场作用机制及结果进行实证检验。
第六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为解决问题部分。首先对全文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然后基于本文研究成果,对协调政府与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提出政策建议,使二者取长补短,协同作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中小企业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
根据上述研究,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
第一,综合各个试点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本文将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主要作用概括为三个方面:筛选作用、风险防控作用和定价作用;将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主要作用概括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当前政府和市场在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没能很好地协同发挥作用,表现为其存在以下五个主要问题: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门槛高,贷款周期偏短、金额偏小;二是配套制度和设施不完善;三是知识产权质押评估不规范;四是交易费用过高;五是政府代偿风险较大。
第二,市场、政府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表现及作用结果具有双重性。政府、市场的消极作用及积极作用发挥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主要原因。
第三,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激励作用,政府和市场应当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协调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风险分散机制管理和防控融资风险的作用,提升担保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评估机构的评估能力。政府应当为保障市场机制有效发挥搭建平台,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费用高,配套设施和制度供给不足,以及由于外部性带来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给和企业创新行为供给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有三点:一是本文从政府与市场作用视角出发,研究成果指向政府和市场如何相互取长补短,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创新激励作用。二是对政府和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积极作用结果、消极作用结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为协调政府和市场作用提供了理论基础。三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获取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相关数据,对政府和市场在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的作用机制及结果进行了实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