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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养老保险一直在向“三支柱”协调发展的方向努力,但现实是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依旧承担着主要的养老职能,第二层次企业年金和第三层次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水平都不高。养老保险各层次发展不合理,导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遭遇“瓶颈”,无法充分发挥“安全网”的功能、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提高养老保险的总体保障水平。再加上我国现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实行的养老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在地方分割的情况下难以统筹,“碎片化”趋势严重。多种养老保险制度共存,不利于全国统筹和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