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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是我国大多数农民居住和生活的主要空间。千百年以来,我国农村聚族而居的地域特点和农民重视血缘的传统观念使我国农村中的家族势力死而不僵,宗族势力依然在政治、经济、文化层面对我国农民产生着深远影响。本文以河北省辛集市田家庄乡南王庄村村民选举状况的实地调查为基础,简要分析宗族势力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以及造成这一影响的原因,并尝试从法律的维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通过实地调查,笔者发现,该个案中虽然已经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宗族组织(如存在族谱、祠堂、族产等),但是宗族观念依然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同宗同族的观念影响着村民的心理和情感,影响着选票的投向。然而通过进一步的分析,笔者发现,在利益与宗族情感的博弈中,共同的利益已经超越了宗族情感,成为村民参加选举首要考虑的因素。这个结果也从侧面印证了“普通选民,特别是农民、市民的选民生活在现实中,他们对政治制度的态度和对政治行为的参与完全是现实的。所以,他们不会对空洞的没有实际利益的选举感兴趣,不会凭空洞的政治宣传去投票,而是凭看得见、体验得到的利益投票,看投票选举是不是与自己的利益有关。”①可见,利益因素在选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介绍本文涉及的主要概念,以及相关立法现状。力求在宏观层面对研究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整体的把握。第二部分是个案调查情况的说明及分析。在这一部分,笔者初步探求了个案中宗族的现状及宗族与村委会选举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结合第二部分的个案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通过以上论述,笔者得出下列结论:个案调查的村庄不存在组织意义上的宗族,但是宗族观念依然影响着村民的选举行为。但是当选民在面临个人利益因素与宗族情感的选择时,利益因素居于主导地位,宗族观念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并不大,可不容忽视,应通过法律等各方面措施的完善对这种现象加以治理,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