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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大肌肉动作发展测验第2版(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 Second Edition,简称TGMD-2)包括“位移动作测验”和“物体控制动作测验”两部分。它是由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Dale A. Ulrich博士于1985年编制的,2000年进行了修订(称TGMD-2),是专门用于评估3~10岁儿童大肌肉动作发展情况的。马红霞(2006)对TGMD-2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分析,得到满意结果,指出该量表在山东省地区可以推广使用。本文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TGMD-2的信效度进行分析,并根据济南市儿童的实际动作得分建立济南市3~10岁儿童“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区域性常模,为体育工作者在评价儿童动作发展时提供一定的参考标准。方法:从济南市随机抽取4所小学和4所幼儿园中3~10岁儿童640名。实际参加测试的儿童共629名,其中男314名,女315名,平均6.61±2.22岁。每个动作测试两次,并对其动作摄像,最后将两次测试动作之和进行分析。结果与分析:1项目分析:(1)项目难度:原地拍球动作的难度最大,踢球动作的难度最小,而六个测试动作的难度值在0.40-0.73之间,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难度值为0.57。(2)项目区分度:六个动作的鉴别度指数为0.50-0.84之间,其中原地拍球和上手投球的区分度最好,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区分度为0.49。2信度检验:(1)评分者信度:两位评分者对于六个不同动作评分的相关系数为0.701-0.857之间,而整个分量表的相关系数达到0.858。(2)同质性信度: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同质性信度达到0.827,不同性别儿童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同质性信度均超过了0.7,而不同年龄儿童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同质性信度在0.642-0.788之间。(3)重测信度:六个不同动作前后两次测试的相关系数为0.854-0.935之间,而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相关系数达到0.904。3效度检验:(1)量表内部一致性: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内部六个测试动作之间具有中低等程度的相关,为0.374-0.584,各测试动作与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之间的相关系数在0.677-0.831之间。(2)探索性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6个测试动作进行因子分析。共提取出一个公因子,特征值分别为3.315,累积贡献率为55.254%。所有的6个动作都落在了这个公因子上,则可以将其称为控制物体能力因子。(3)验证性因子分析:拟合优度检验中x2为533.63,df为231,x2/df为2.31, CFI为0.89,而GFI和AGFI都超过0.9, RMR小于0.1, RMSEA为0.05都说明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具有满意的拟合优度。(4)内容效度和效标效度较好。4常模:分别制定了不同性别的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两张常模表,其中每张常模表中有包含3~10岁8个年龄段的原始得分及其对应的百分等级和标准分数。结论:(1)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的评分者信度、同质性信度和重测信度都表明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具有良好的信度。(2)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内部一致性、探索性因子分析和验证性因子分析都显示其结构效度良好。(3)初步建立了济南市3~10岁儿童物体控制动作分测验男子常模和女子常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