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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但政府对传统自然垄断产业(如电力、电信、铁路、自来水等)规制的改革也面临着关键性的突破。这些产业事关国计民生,直接影响社会福利,其改革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在西方,随着放松规制浪潮的兴起,政府规制活动呈现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趋势,然而市场机制的引入也增强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信息不对称约束了政府规制产业的效率;在中国,随着政府规制从高度规制向轻度规制的演变,同样面临这样一些问题,即在新的信息结构、约束条件和可选工具下,政府如何设计合约机制,激励企业在实现利润的同时又能考虑社会福利,实现最优规制,尤其是实现最优价格规制,这正是本人感兴趣的课题。本文选取电力产业为着眼点,从规制中产生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出发,分析得出当前阶段规制中的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政府规制效率的主要原因。传统规制的模式建立在完全信息的假设上,以不对称信息为立论前提的激励规制理论在委托代理的框架下,将规制问题抽象成一系列可以操作的假设,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建模,进行数量分析和福利分析,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最优解(或次优解),然后将其与现实的市场结果进行比较,最后寻找通过政府干预增进社会福利的措施,从而为本研究的展开提供了一条途径。本研究根据电力产业链分成三个部分:发电环节、输配电环节和售电环节。其中发电和输配电环节主要体现在价格水平规制,售电环节主要是价格结构规制。煤电矛盾点燃了电力价格规制体制改革的导火索;发电环节中上网竞价不公问题表明规制中存在逆向选择;输配电规制中存在较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约束价格规制效率的重点区域;售电环节的价格结构不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拉姆赛定价原则;文章分别建立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激励机制模型,结合模型分析得出的实现最优(次优)解的一般性结论,借鉴国外现有的激励性规制模式并分析和对比各种模式的特点及规避信息不对称的效果,得出在发电环节采取信息租金改进的投资回报率规制;在输配电环节设计了一种基于DEA的标尺竞争和价格上限因子联合改进的投资回报率规制;售电环节提出了按拉姆塞原则改进价格结构规制的建议;另外,还提出了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和建立统一、协调的规制监管体系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