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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清末时期,开始走向正规是在1979年之后。随着我国政府的大力介入和扶持,大量的官办性质和半官办性质的慈善组织迅速兴起。这些慈善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有力的克服了政府在社会救助上的局限性并补充了社会公益领域的缺失。但是,因为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慈善组织在发展中还是存在不少的困难,与世界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有着很大的差距,无论是在相关立法还是监管制度上都还有所欠缺。也正是因为我国的慈善组织的监督力度的缺失,大量的慈善善款被挪用的事件和慈善捐助资金去向明细不透明使得我国国民对慈善事业愈来愈没信心。虽然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我国掀起了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小高潮,但随之而来的慈善事业力量壮大,相关管理和规制的条例却愈发的跟不上其发展的脚步。鉴于此,本文从构建和完善我国慈善法律体系的视角,通过剖析我国的慈善事业中立法现状中的不足,并借鉴国外先进的慈善组织管理和立法体制,将适用于我国国情和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阶段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制度作为参考,对完善我国慈善组织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讨论了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第二部分为慈善组织的概述,首先界定慈善、非营利组织以及慈善组织的概念,分析慈善组织的特征;其次,阐述规范和保障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国外慈善组织法律规制比较研究;第四部分介绍我国慈善立法的现状以及不足,并从四个方面剖析目前慈善组织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包括慈善组织主体制度方面、慈善组织资金运行方面、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方面、慈善组织监管体系方面;第五部分探索慈善组织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分别从慈善主体制度,从慈善主体的登记、评估、退出三个方面来完善;慈善组织资金运行制度,分别从资金的筹集、投资渠道、内部治理结构、税收优惠政策来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法律责任来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构建,从慈善组织立法、政府监管职责、慈善组织内部监控、捐赠人和受益人监督、行业协会监督各个角度来完善并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经验,提出完善的见解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