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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营银行主要是为了中国商业银行业单元国有垄断,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
与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具有两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一是自主性,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等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干涉和控制,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二是私营性,即民营银行的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并以此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经营形式决定了其具有机制活、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一系列优点。因此,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建立一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民营金融机构将有助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缓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资对国内金融业的冲击。
呼伦贝尔市是经济金融欠发达的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目前随着国家“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呼伦贝尔市经济金融形势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但金融供给不足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呼伦贝尔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呼伦贝尔市有数量较多的农村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较完善的银行监管体系,设立民营银行有了很好的适宜环境。因此,发展民营银行是呼伦贝尔市解决金融供给不足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呼伦贝尔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