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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事物,自问世的那刻起便倍受争议。小产权房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一个称呼。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小产权房的规模在全国已达几十多亿平方米。如此庞大规模的小产权房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小产权房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由于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导致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同地不同权的命运,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集体的利益。打破农村土地流转的堡垒不但是农民维权的意愿,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小产权房的开发,社会各界都存在不同的观点,支持与反对的呼声旗鼓相当。国家对于小产权房的治理仍举步维艰,巨大的阻力折射出小产权房背后利益主体的复杂性。如何妥善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关乎广大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全国性问题。 本文从法与经济学的视角去解析小产权房问题。通过小产权房产生的多方因素综合分析后,将小产权房产生的社会影响进行经济和法律两大方面的分类讨论。一方面阐述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在注重公正性的同时忽视效率;另一方面撇开个人效用函数,从社会福利函数角度出发,解析小产权房的发展是对社会总福利的一个潜在帕累托改进。最后结合社会公正和资源配置两个角度,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治理原则和方案。试图从城乡“农转非、非转农”双向户籍流动角度为小产权房的出路提供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