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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效率与运营决策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网络运营商和内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之间,或者网络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而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企业中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和网络零售商之间的关系研究仍然较少,明显与其发展不相符。鉴于此,本文在研究我国互联网企业运营效率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影响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内在因素和引入公平关切等行为因素,构建了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博弈模型。运用实证分析、博弈论、决策优化、对比分析等方法,探讨了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和内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类型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与网络零售商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决策优化问题。同时对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商类型互联网企业间的竞争关系进行了分析,最后通过算例验证了相应结论。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相关研究成果如下:(1)对我国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效率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实际调研收集了 27家中国上市互联网企业的样本数据,分别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和能剔除外部环境因素和随机误差的三阶段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不同类型互联网企业的运营效率进行分析,并将两种方法下的结果进行了对比。从研究结果来看,外部的环境和随机误差对互联网企业效率的影响较大,而且影响互联网企业发展主要是由企业规模的盲目扩张造成资源分配利用率不合理,以及纯技术效率低下引起的。在扩大规模的同时,互联网企业应考虑产品市场需求受到诸如产品的服务水平、产品的广告投入费用等内、外在因素的影响,然后制定合理的互联网企业发展规划。(2)在考虑公平关切的基础上,研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和内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类型互联网企业的运营决策与协调问题。通过选取服务信息费的价格和信息费用收入的分成比例这两个因素,作为反映互联网企业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的因子,建立相应博弈模型,对该类型互联网企业运营效率的影响因素问题进行了分析。首先,研究了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公平关切下,该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决策及协调问题。研究结果表明,随着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公平关切度的增加,网络接入服务型互联网企业决定的最优服务信息费收入分成比例有所增加,内容与信息服务型互联网企业决定的最优服务信息费使用定价有所减少。通过采用"成本共担+收入共享"的组合式契约,可以实现该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协调,且该契约在协调过程中有一定的弹性。其次,对内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平关切下的该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决策优化与协调问题进行了研究。从结果来看,随着内容与信息服务提供商公平关切程度的增加,网络接入服务型互联网企业决定的最优服务信息费收入分成比例有所减少,而内容与信息服务型互联网企业决定的最优服务信息费使用定价有所增加,并且通过采用相同的组合式契约,可以实现该类型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协调。公平关切的行为因素对该类型互联网企业中决策主体双方利润的影响较大。当一方具有公平关切行为特征时,一方的利润会明显高于另一方。同时公平关切程度的增加,会减弱"成本共担+收入共享"组合式契约对这两种类型互联网企业协调的弹性。通过分析表明,该类型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决策对双方运营效率的影响较大,这进一步验证了实证分析中的"规模效率"和"纯技术效率"低下是导致互联网企业运营效率不高的原因。(3)研究了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与网络零售商类型的互联网企业的运营决策问题。基于实证分析中对互联网企业运营效率产生影响的因素分析,选取了对互联网企业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产生影响的商品服务水平、商品广告投入等因素建立相应模型,对该类型互联网企业的决策优化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建立了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与网络零售商的博弈模型。模型中将网络零售商服务水平、质量得分排名等对产品需求量产生影响的因素引入到电子商务运营商和网络零售商的收益函数中,对各互联网企业的决策问题进行了研究。从结果上看,随着售后服务对需求的影响越大,网络零售商决定的服务水平提高,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降低,电子商务运营商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增加,由此带来网络零售商的利润有所下降,而电子商务运营商的利润保持不变。随着网站质量得分对需求的影响增大,网络零售商的服务水平增加,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增加,电子商务运营商的商品技术服务费率下降,此时双方的利润都会增加。双方的决策变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对双方运营效率的影响。其次,研究了电子商务运营商公平关切下该类型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决策问题。研究结果表明,随着电子商务运营商公平关切度的增加,网络零售商所决定的服务水平以及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会越来越低,电子商务运营商所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会越来越高。最后,研究了网络零售商公平关切下该类型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决策问题。从结果来看,随着网络零售商公平关切度的增加,网络零售商决定的产品服务水平以及电子商务运营商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不变,网络零售商决定的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会下降。通过上述研究还发现,公平关切对双方利润的影响也较大,哪一方具有公平关切行为特征,哪一方在讨价还价中就占优势。(4)在电子商务交易与网络零售商类型互联网企业的集中决策模型基础上,研究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问题。首先,研究了两个规模大小不同的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的竞争关系问题。结果表明,有竞争关系的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的规模大小对于网络零售商决定的服务水平无影响。网络零售商决定的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在规模大的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更低,规模大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越高。其次,研究了两个出售同一商品的网络零售商之间的竞争关系问题。从研究结果来看,网络零售商价格对需求越敏感,其决定的产品服务水平越低,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越高。网络零售商售后服务对产品的销量越敏感,其决定的产品服务水平越髙,产品网站质量得分出价越低,电子商务运营商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几乎不变。网络零售商所售商品在网站排名对产品销量越敏感,其决定的产品服务水平会增加,网站质量得分出价也会越高,此时电子商务运营商决定的产品技术服务费率会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