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现代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的登记体制中房地产登记涵括了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物权法》实施以前,虽然关于房地产登记也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两个法律层面的规范,但是因为其并不是对房地产登记的统一规范,而是对土地和城市房屋宏观方面的管理,导致我国房地产登记方面的规范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因为制度规定的不完善,登记实务中矛盾频出,严重影响了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登记机构的行政性质,导致了登记程序重管理功能轻公示效应;登记机构的各自为政,导致了我国房地登记分离,各管部门的法规规章缺乏统一性、协调性,相互之间冲突严重。房地产登记的有序进行关系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国家必须加紧完善房地产登记相关的法制,并寻求解决房地产登记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及登记机构的统一、登记程序的完善、登记种类和类型的丰富等理论与实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