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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深入,农民土地被征收作于城市发展的的现象日益增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逐渐扩张,体现在住宅,基础设施以及新兴工业园区等的建设上。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增多的需求,城郊地区逐渐被征收,由农业用地的性质转换为非农产业用地性质的趋势日益明显。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深入,我国土地征收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并且逐渐完善,但是现实情况是因为土地征收的不合理导致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我国的土地征收政策不仅不能维护失地农民的利益,甚至极大地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各种权益,因此引发了大量的上访甚至对抗冲突事件,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生活日益贫困,成为我国新的弱势群体。同时,由于监督机制的缺失与虚置,滥用征地权力的现象非常严重,土地腐败已经威胁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旨在维护失地农民权益的土地征收政策本身固然存在缺陷,但不可忽视的是政策执行阶段导致的执行失真也严重的扭曲了政策初衷。介于我国地方具有不同的特点,发展速度和发展阶段不同,加之相关利益集团的权力寻租,现行财政体制以及干部管理制度存在着缺陷,中央政府难以制定出一部可以适应全国各个地方特征的、面面俱到的完美的征地政策,难以有效及时的调控并纠正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从政策执行主体—地方政府角度讲,地方政府上缴的税大约占我国财政收入的60%,却承担者巨大的政治经济事务,加之升迁标准的不科学,促使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中央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经济建设任务,迎合上级领导得到升迁,而不顾实际情况,进行违规违法土地征收,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土地征收政策的目标群体,本身权利意识及行使能力较差,且没有维护自身权益的自组织,在维权渠道狭窄的今天,被征地农民只能成为地方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牺牲品。土地征收政策因其指向问题的复杂性与作用环境的特殊性,在执行阶段极易导致政策目标的扭曲与置换。现价段,对于因土地征收权力滥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权益受损,以及因补偿不合理导致的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等现象引起了学界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大量研究土地征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学术著作出现。本文将从政策科学的视角切入,通过分析土地征收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要素和各个主体,揭示导致我国土地征收政策不能有效执行的原因,以期解决我国土地征收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逐渐完善执行过程,提高执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