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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小产权房开展治理工作的转折点,国家开始了处罚一批、试点一批的分类治理,逐步将政策落实到实处,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治理试行方案,为下一步全面清理小产权房问题奠定政策和制度基础。但从目前情况看,小产权房情况复杂,各主体对利益的追逐博弈,使得小产权房治理工作未见成效。本文旨在对小产权房发展现状、社会影响、产生原因、治理难点几方面深入分析,从中得出启示,寻求可行性的治理对策。由于违法性质,小产权房不予登记,其存量数据模糊难测,本文通过对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析,估算出小产权房存量数量已相当庞大。尽管小产权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房供给、平抑了房价,但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破坏、对农民利益的损害、购买者的风险承担、对国家法律权威及政府公信力的挑战,这些危害已逐渐造成全社会危害,不及时加以整治,最终会影响国家及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实际利益。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发展现状及对社会正负面影响的分析,反映出了国家对小产权房亟需治理的迫切需求。国家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我国二元结构体制弊端凸显,二元土地制度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位,造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同地不同权、同地不同价”,集体土地交易只能隐形存在于市场。本文通过对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剖析,重点对其产生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找到小产权房产生的症结所在,从而寻求“根治”小产权房问题的有效方法。小产权房背后是众多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在利益的追逐和驱使下,各利益主体实现了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但违背规律的长期发展,必然导致最终利益的损失。每一个利益主体都代表着一类重要的社会角色,如何打破小产权房已形成的利益链,如何同时保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不受损害,是治理小产权房一大难题。治理小产权房的另一难题,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所有权及权能的缺失,集体土地拥有权利却不能利用,农民无法真正享有土地带来的巨大利益,禁止集体土地入市流转显然已不符合农村经济的发展。小产权房治理的难点也是治理的入手点和关键点,国家首先应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从根源上切断小产权房的新生,可尝试建立针对小产权房的备案登记制度、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和地价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城市住房保障系统、加强农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等途径,解决新增小产权房问题;而存量小产权房是治理小产权房的重点,可依据利益平衡、分类处理、稳步推进的原则,考虑将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进行合理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