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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公共品供给机制的改革创新将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并成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因此,加快推进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进程,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是我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关系、建设现代服务型和责任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我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诉求。基于此现实背景,本论文对构建山东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地研究。 作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经典代表,现代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肇端于20世纪70年代陷入经济“滞胀”泥潭的发达经济体。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工作起步相对较晚。2013年山东省政府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开启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步伐,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及探索也随即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囿于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我省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权责不清、运行混乱的失序格局,各地改革实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进展不平衡、购买范围窄、资金规模小、购买方式适应性不强、绩效评价较为薄弱、群众满意度偏低等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厘正与完善。 潍坊市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均衡的中部城市,购买社区卫生服务起步较早,并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运行体系,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在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公益性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指引下,在明确各参与主体权责利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购买内容、核算项目成本、确定承接主体、规范履约行为、实施考核评价、支付购买资金的链式机制,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结果导向的绩效考核应用机制为鲜明特色,初步确立起一套目标明晰、科学规范、可操作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为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改革与实践,应在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域外先进、有效经验,着力于构建统一协调的政府主导机制、科学合理的需求确定机制、竞争有序的服务采购机制、权责明晰的合同管理机制、公正透明的评价监督机制等规范体系,以期构建科学规范、高效透明、可持续发展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促进我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全面深化,实现省域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