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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一个国家,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养老问题已日趋严重,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问题给社会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江西省作为我国中部大省之一,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如何破解江西省养老问题是江西省政府将要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解决养老问题除了必要的财政投入和提高养老金之外,关键在于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养老模式。目前,我省主要存在的养老方式包括: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等。这几种养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均具有不足之处。因此,在这种多重的压力下,构建和完善一种新的养老模式显得尤为重要。在此现实背景下,本文通过对我省人口老龄化现状的把握,在分析和探索新的养老模式的同时,提出完善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体系,这对于解决江西省养老模式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我国其他地区的探索和在全国建立新的养老模式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这也是本文的实践意义之所在。基于此,本文通过运用比较研究法及实地调查法,对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具体可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及不足。第二章: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概述,从政府职能与民间非营利组织职能互补的角度,论述了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及作用机理,提出了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操作流程。第三章: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问题分析,在收集相关资料、数据的基础上,对江西省养老问题的特点及养老方式的基本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了完善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即购买行为“内部化”,民间非营利组织只是成为政府部门的延伸;契约协议标准不够清晰,政府责任较为模糊;民间非营利组织缺乏谈判能力,契约合作成为单向度合作行为;合作程序规范程度较低,合作过程随意性较大;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缺失,服务成本难以控制;缺乏公众信任,合作过程形成额外成本。第四章:国内外经验借鉴,通过对英、美等发达国家,中国香港,浙江宁波等地区关于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成功经验分析,总结出了对完善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启示,即完善契约合作制度和标准,扩大监管的职能;构建双重保障的合作机制;注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养老服务内容。第五章:提出了现阶段完善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思考和建议。一是政府方面,基于政府在尝试新的养老模式上缺乏实践探索,本文提出政府应在观念上进行转变,明确其社会管理职能;利用自身公权力,加大政策扶植和法律建设;制定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服务流程及标准;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和推动民间非营利组织发展等建议。二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加强自身管理,规范自身建设,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三是社会方面,应提高公众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反馈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道德教育和宣传,提倡全社会养老敬老。第六章:结论,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希望能为江西省政府与民间非营利组织契约养老模式的完善提供一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