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转让问题研究

来源 :武汉理工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ofaqiang012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专章规定了保理合同,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的债权人通过合同方式将应收账款(包括现实应收账款和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服务的合同。未来应收账款是现在已经具备合同基础法律关系且转让时基础合同中债务人尚未开始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义务的债权或付款请求权。根据德国物权行为理论,债权人与保理商就未来应收账款订立转让合同,此属负担行为。未来应收账款实际产生后的债权转移给保理商的行为系处分行为,处分行为适用客体确定原则1,而债权契约仅需具有可履行性即可,不必确定至具体的标的物,由此可以肯定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的有效性。依据此原理,以未来应收账款为标的叙做保理合同时,仅为保理商创设请求权而不直接变动权利,待应收账款实际产生并确定时才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此系以已产生的应收账款为标的叙做保理合同及转让行为发生对内效力的时点同步最大的不同,实务中绝大多数保理商通过采取一揽子转让大量现实应收账款时一起转让未来应收账款的方式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实践中确立了“通知到达主义”这一标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生效的时间对债务人向谁履行义务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出于对在先受让人和交易安全的保护,可以考虑设立预先通知制度。我国的法律在转让的通知主体上,应与国际保理相接轨,建立允许让与人和受让人均可通知的立法例。保理商叙做保理合同,客观上要求以公开的、外在的和方便查知的形式来公示出未来应收账款的权利状态的,“登记在先权利在先”这种权利竞合处理规则,可以优先保护债权人将同一未来应收账款重复转让时,已经登记在先的权利人。债权转让在实质上只是债权人发生变更,债务人和债权债务内容均未发生变更,即债的同一性保持不变。抗辩权和抵销权亦不应被缩限和空置。因未来应收账款未实际产生并不发生债权移转的效果,在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之时与应收账款实际产生并确定之时就有可能产生新的抗辩事实。可以将债务人的抗辩权事由产生时间延后至未来应收账款现实化之时,以保护债务人在标的物确定之前,对于既有法律关系的信赖。同时,保理商作为信用服务的一个构成部分,保理商在叙做保理时,应当全面了解和评估债权人的真实交易信用状况,严格履行登网的查询及登记手续,否则,根据公平原则也应当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其他文献
“十八大”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在加快,“十三五规划”推进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十九大”也强调了“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性。
非语言交际是语言交际之外人类传递信息的一种重要的交际方式。由于习俗、文化等因素的差异、甚至是截然相反,从而造成跨文化交际中的种种障碍或误解,以至彻底失败。笔者旨在
主要对铁路企业物资储备管理进行探讨,提出加强管理理念,强化需求消耗分析和储备物资计划前期管理,加强材料储备控制,强化库存控制方法,创新储备方式,建立供应链协同机制的建
[目的]探讨大剂量甲氨蝶呤(HD-MTX)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患儿胰腺外分泌功能的影响。旨在了解ALL患儿经HD-MTX化疗后,血清淀粉酶、脂肪酶是否存在影响,并收集患儿化疗后
本文通过农业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申请基本条件的横向对比,从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四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即将出台的硕士专业学位
《十二个》是勃洛克思想发展到与时代达成契合的产物,学术界历来对其主题有颇多争议,本文试图从作者本身的两个思想元素———自然力与音乐精神出发,对作品主题进行重新探讨: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是资金、资源、技术、能源密集型产业,其产业关联度高,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重要影响,钢铁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对完善我国国民经济产业支撑,保障国家安全,提升我国贸易地位均有重要作用。新时期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使得全球化的步伐也对应加快,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目前我国粗钢年生产量排名世界第一。在产量增长的同时,品种质量、技术水平、装备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