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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是儿童养育模式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它表现出很大的优势:家庭寄养给残疾儿童一个完整的家庭、使残疾儿童去掉福利院孤儿的标签、能够像其他正常儿童一样地回归到家庭生活中,促进了孤残儿童的心理健康与发展;家庭寄养又为残疾儿童的残疾康复训练和恢复提供有利条件,特别是一些轻残儿童经过家庭寄养后得到了基本康复;家庭寄养还是帮助孤残儿童参与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实现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但是,从儿童福利理念和儿童最大利益的角度来看,家庭寄养并不是残疾儿童最好的归宿,促使寄养儿童永久回归家庭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大的、最好的福利。因此,北京市民政局积极推出关于促进家庭寄养儿童转收养工作的政策,采取经济补贴、福利保障、转接服务等具体措施,以其刺激、鼓励寄养家庭收养被寄养的轻度残疾儿童。如今家庭寄养转收养政策已经实施将近两年,它到底起到什么养的研究效果呢?本文采用问卷分析、访谈、文献研究方法展开对这一政策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具体包括分析政策出台前北京市家庭寄养转收养的情况以及影响寄养转收养的因素、介绍政策出台后家庭寄养转收养的现状、分析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阻碍、政策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家庭寄养转收养政策对提高家庭寄养转收养率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更多的发现则是导致家庭寄养转收养政策实施效果发生偏差的若干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经济因素、残疾儿童成年后的就业问题、婚姻问题、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偏见歧视观念、补贴标准的设计缺乏合理性、残疾儿童支持服务不足、专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人员参与度低、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相应的建议与措施,以期改观政策实施的现状,提高轻残儿童家庭寄养转收养率,为残疾儿童永久性回归家庭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