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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项对公司管理层进行长期激励的制度安排,目的在解决现代企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现代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不能保持一致,股权激励被推出就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到目前为止,绝大多数学者的理论分析和经验分析表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无论是对上市公司的企业绩效还是股东财富都有显著的正面作用。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标志着股权激励制度正式得到了法律意义上的最终确认。随着我国股权激励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也一步步走向成熟。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立足于研究股权激励是否对上市公司股票具有长期溢价效应的影响,选取2010~2018年间我国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在9年的时间框架内,分年度跟踪研究股权激励的长期溢价效应。在实证研究中,为了克服研究股权激励普遍存在的样本选择偏误与内生性问题,避免样本自身偏误对研究结果造成的误差,本文利用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来检验股权激励是否具有溢价效应,并且这种溢价效应是否具有持续性。最后同样地利用倾向得分匹配的方法,运用在异质性样本研究中,分析不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它的溢价效应会如何。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得到:公司股价在实施股权激励后的长期时间内具有显著地溢价效应,股权激励的实施可以给上市公司的股东、投资者以及受激励的管理层带来财富上的增加,而且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股价的溢价效应会有延续性,持续的时间为4年左右,4年之后股权激励的溢价效应变得不显著;也就是说股权激励的实施并没有在4年后继续让上市公司股价有显著地溢价,股权激励的溢价效应消失。除此之外,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数据样本进行异质性分析后得到:不同性质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它的溢价效应并不相同,有的甚至并没有出现溢价效应,股权激励的实施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最后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一些合理可行的建议,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