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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厄姆·格林将其作品划分为“小说”与“娱乐品”两类。根据这种划分方法,许多学者关注格林“小说”的研究,而忽略其“娱乐品”的重要性及对其两种类型作品中所共同采用的娱乐性元素的研究。笔者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之上,将其“娱乐品”代表作《神秘的第三者》与坡的《莫格街凶杀案》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格林在创作中融入了情节范式、人物塑造、悬念等侦探小说元素。这些元素在书中不仅扮演“必需品”的角色,而且阐释格林对现实的深刻思考.反观其“小说”代表作《文静的美国人》,笔者通过将其与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进行比较分析,认为在这部作品中侦探小说元素起到促进读者阅读的“开胃酒”功效。格林通过颠覆一些侦探小说元素,旨在传达其对现代社会人类困境的关切。同时,正是得益于这种写作策略,严肃主题与通俗形式在格林的作品中得到完美融合。通过对比分析这两部作品,笔者发现对读者而言,无论是格林的“小说”还是“娱乐品”都极富吸引力,并发人深省.格林对“小说”与“娱乐品”的划分只是一种策略,其意在跨越通俗小说与严肃小说之间的界限,弥平低俗文学与高雅文学之间的鸿沟。根据侦探小说及后现代小说创作技巧的相关理论,笔者认为格林的此种创作手法与后现代主义小说消解精英文学与大众文学之间界限的创作技巧不谋而合。从这一角度分析,格林本人可谓后现代主义的先驱之一,其作品中所蕴涵的侦探小说元素值得读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