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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弟”一词最早出现于西周后期,并一直沿用至今。它承载了众多词义,如:“年轻后辈”、“兵丁”、“戏曲艺人”等。“子弟”作为“戏曲艺人”这一解释学界研究较多,但其在元杂剧中的含义,除了一些权威辞典把其解释为“嫖客”外,学界尚无与之相关研究论著出现。对元杂剧中子弟形象的相关问题,学界更无关注。本论文力图根据现有材料,对元杂剧中的“子弟”一词做出合理解释,并对容易与子弟混淆或不易辩解词语进行辨析,同时重点分析元杂剧中的子弟形象特点,讨论元杂剧中“做子弟”的条件及元曲家对其评价。本论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为“子弟”概说,主要讨论子弟的释义,并对易与子弟混淆及不易辩解词语进行辨析。子弟乃“子与弟,亦泛指子侄辈、年轻后辈”之义,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又出现了“兵丁”和“戏曲艺人”之义。到了元杂剧中,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解释,即“嫖客”。通过分析笔者认为以往学者对其所作的“嫖客”这一释义不够准确,把其解释为“风流、追求享乐或不务正业的年轻男子”更加合理。经研究发现,宋代之前“弟子”与“子弟”均有乐人之意,仅北宋时“弟子”出现杂剧演员这一解释,自南宋开始杂剧演员才有了“子弟”这一专门的称呼。“良家子弟”与“戾家子弟”都为戏剧演员,因身份、经验不同被冠以不同称呼。“子弟”、“郎君”、“浪子”都有“流连风月场所的风流男子”之义,但“子弟”经验少于两者,郎君一般用来称呼富家子弟,浪子指多才多艺的平民子弟。第二章分析元杂剧中子弟形象的特点。元杂剧中的子弟形象特点各异:《东堂老劝破家子弟》属家庭问题剧,塑造了一位喜好花酒、破家败业的子弟形象;《宦门子弟错立身》中的子弟迷恋乐妓、立身贱业;《钱大尹智宠谢天香》等士妓爱情剧中的子弟混迹花台、与妓女作伴。他们都具有不务正业、风流的共同点,但因处在特殊的时代,各自具有一些特殊的个性。分析这些子弟的特点,可以让我们了解元代各类子弟境况及其相对开放的社会状况。第三章论述元杂剧对“做子弟”的要求。元杂剧中的子弟为了博得妓女青睐,都对她们言听计从、百般宠溺。要想成为“名上青楼”且能讨得妓女欢心的子弟需要有“十个母儿”,即满足十个条件。我们按不同的要求把其分为四个方面:物质方面为钱财,即剧中的“家门”;外表方面为长相、穿着,即剧中的“生像”“串仗”;才能方面为才艺、见识,即剧中的“吐谈”“博览”“歌唱”;人情方面为与妓女相处之道,即剧中的“温和”“省傍”“枕席”“伴当”。联系作品,分析这十个母儿的具体指代义,我们可以了解元代做子弟需要满足的条件。第四章论述元曲家对子弟的评价。元代文人与一般平民长期相处,文学作品所反映的价值观非常贴近当时的大众意识,能反映社会现实。元杂剧中对“做子弟”的态度为否定、批判,散曲中对待“做子弟”的态度也是如此,因此我们推测:元人认为子弟迷恋花酒非但破家败业,更是消磨志气败坏前程,所以作家对年轻人“做子弟”的行为深恶痛绝,反映在作品中为劝诫世人不要“做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