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基于课程论的视角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nyanw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基于课程理论视角所展开的研究,故本文对课程理论的发展脉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设置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梳理。20世纪以来,课程理论界虽然尚未能形成一套公认的课程理论。但不可否认,泰勒课程理论、学科结构课程理论、人本主义课程理论、斯滕豪斯过程课程理论、后现代课程理论等理论流派为课程设置提供了理论指导。论文探讨了课程设置的基本规定,即课程应与完整个体的发展相一致、课程的知识性应与价值性相统一、课程应与个体心理需要的层次相适应以及课程应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合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也都做了具体规定。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进行了分析,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基本问题,对课程的价值体系的逻辑关系进行了辨析,在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导下,论证了本课程应该为社会生活中的大学生传递怎样的价值体系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着传递社会主流价值,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职责。课程价值体系从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和人的社会适应两个层次引导人、塑造人。在每一个层次上,课程为人的心理、道德和审美发展所提供的价值导向明确,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原则。知识体系支撑价值体系。课程知识体系包括大学生活适应、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道德基础、法律基础的内容,并最终指向人的道德与法律的践行。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内容进行了再审视。笔者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符合教育目的和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体现大学道德和法律教育的价值内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但也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比如教材基础性知识缺乏,重要知识缺乏深入阐释,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教材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有待完善,等等。论文以课程论为理论视角,基于课程设置的基本规定和关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具体规定,析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文本,针对教材尚需进一步完善的知识性问题和价值问题,以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探索课程体系。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价值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价值体系符合学生需要,但知识的人文内涵尚需彰显;教材价值体系比较完整,从最高处着眼,从最低处入手,但逻辑结构尚需完善。理想、信念是人对意义的追求,是人对人生终极目的的价值认同并矢志不渝、自觉追求的精神状态,是人生命完善的需要。人首先是社会的人。遵守道德、法律规范是塑造社会的人的基本要求,以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引下,关注意义世界的理想、信念教育、凸显主体性的价值理论教育、突出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法律规范教育构成价值导向明确、逻辑清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内容。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识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内容知识丰富,但理论知识的基础性尚需加强;教材内容贴合实际,但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知识体系围绕价值体系来构建。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厘清道德教育的思维逻辑,形成系统化的道德知识教育;有效整合道德和法律规范,形成课程知识体系的整体认识;遵循价值认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课程知识体系。  本文还基于课程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进行了论证。笔者认为,教学应坚持以教材为本,完整准确地把握教材体系。教学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教材体系,体现教学体系的超越性和创造性。笔者提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处理好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知识体系与价值体系的关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
其他文献
法家是我国古代非常重视“法”,主张以“法”为主要为政、治国方式的一个学派,法家的“法”是国君为国政设立的规矩,其用来“定分”、“立公”;法家的“法”的实施包括两个方
【摘 要】 阅读理解在高考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细节题尤为重要。掌握做细节题的技巧对于高考十分必要。  【关键词】 阅读理解 细节题 命题方式  一、引言  细节题,顾名思义就是指针对文章的某个事实或细节而设置的试题。有些问题是可以直接从文中找到答案的,但有些则需要我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将有关信息进行处理,如计算、排序、判断、比较等。综观近几年的高考英语阅读,此类型由过去简单的对号入座转向通过语句的同
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新政治经济学中最有影响的思潮。它将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是一门经济学和政治学的交叉学科。它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
民事程序选择权制度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为满足当事人的个性化的利益需要、由当事人在发现真实与促进诉讼之间权衡并作出相应的选择而设计的制度。从司法理念的角度来看,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活动与人们生活的紧密关联,人们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动态、走势的关注度也在日益提高。这也有力地催生了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