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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教育改革背景下我国教育治理方式的理性选择,教育从“人治”走向“法治”是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体现了教育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正在努力迈向法治的教育路径。本研究旨在在明晰高等职业院校章程和高等职业院校治理概念的基础上,把握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析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现实,探究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运行机理,并尝试揭示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本质,在充分考虑到现代职业教育治理的复杂性和现代性的基础上,研究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问题,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法治路径,以有效地保障治理效果,应对多变的环境挑战。立足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文本分析法以及调查研究法相结合,以契约理论为视角,论证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之义,阐释契约对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的规制性,并以此为基础,剖析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的“失序”困局,突出显示治理的现实问题。在依据契约进行高等职业院校治理的前提下,探究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改进思路,提出具体的治理改进建议或意见,在深化改革的立意下,构建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框架结构。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第一,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以及院校自治理论和经验表明,基于章程的职业院校治理是现代职业院校治理的法治归向;第二,章程是关系性规则的集合与表征,是高职院校承办者和其他利益主体基于协商的契约。章程体现治理的关系性规则,章程对治理有规制性,基于章程的治理本质是契约治理;第三,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应然状态是运行“有序”,治理“有序”表现为治理的制度建设、体系构建和目标异化,契约的不完全性是导致治理“失序”的原因;第四,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运行体现契约的制度化过程,是契约规制的多重均衡,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权力博弈;第五,从质量效益、多元治理和监督评估三个治理向度探索治理改进的策略,提出基于章程的高等职业院校治理可以从提供基于契约的制度化治理规范与程序、民主参与的治理互动关系、多渠道监督治理实效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