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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诗歌翻译中的翻译标准问题,具体探讨了诗歌翻译中对“信、达、雅”这一翻译标准中各个要素的内部排列顺序,其中“信”代表信息标准,“达”代表语言标准,而“雅”代表美学标准。本文运用中外几位翻译家的诗歌翻译作品为例证,同时运用翻译美学的理论说明诗歌翻译的实质,还借用了优选论的原理更好论证“信”“达”“雅”三者之间的关系,说明在诗歌翻译中,对于“信”和“达”并非置之不用,而是处于第二、三位置,同时“雅”在诗歌翻译中的首要位置得到有力论证。在这一理论中,三个标准的排列顺序受到诗歌的文体特点的影响,由于诗歌注重“音美”“意美”“形美”,属于特殊的文学形式,由此,诗歌翻译首先遵循美学标准。 本文的主要发现有:第一,诗歌作为文学的一种特殊文体,其翻译标准不同于其他文体,即“雅”应作为首要的翻译标准,而“信”和“达”分别处于第二、三位的标准;第二,在长期的诗歌翻译实践中,我们发现严格遵循严复“信、达、雅”这一标准的诗歌翻译并未取得成功,相反,那些遵循将“雅”放在首位的诗歌翻译实践却取得了巨大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是诗歌翻译应打破原有的“信、达、雅”顺序,将“雅”置于首位,即“雅、信、达”或者“雅、达、信”;第三,诗歌翻译中三种翻译标准的重新排序问题对于诗歌翻译的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针对不同文体的翻译标准应有所差异。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诗歌作为一种文学文体,其最恰当的翻译标准应将“雅”置于首要位置。 本研究从文体与翻译的关系的角度探讨翻译理论的实用性和价值。具体说来,从诗歌翻译角度出发,不断深化翻译理论,对于理论更紧密地联系实践有很大意义。